
模式如何运作
TEMİR以自身名义向供应商采购货物,并以自身名义销售给买方。为此分别签订两份合同: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,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。
货物从供应国的装货地直接发运至买方国的目的地。如航线需要,可利用土耳其的保税仓库或自由区作为中转站;即便如此,货物也不进口至土耳其。
为买方带来什么
单一对接:无需与不同国家的多家制造商分别沟通,只需一份合同、一张发票。
融资与风险平衡:付款方式(信用证、凭单付款、预付款)根据交易规模和双方的信任程度确定。
物流效率:货物不绕经不必要的国家,运费和运输时间随之缩短,不必要的装卸和货损风险也相应降低。
为供应商带来什么
无需在当地设立公司,也无需独自承担收款风险,即可进入新市场销售。
单据和付款流程按买方国的惯例准备。
单据
一笔转口货物的单据清单
DOC.01
形式发票与合同
产品描述、数量、单价、交货方式和付款条件。
DOC.02
商业发票
采购与销售分别开具;每笔交易的金额和当事方各不相同。
DOC.03
装箱单
按纸箱、木箱或托盘列明净重、毛重、尺寸和唛头。
DOC.04
提单 / 运输单据
海运使用提单(B/L),铁路使用CIM运单,公路使用CMR运单。必要时可换发提单(switch B/L)。
DOC.05
原产地证书
证明货物的生产国;买方国在征税及适用优惠关税制度时需要此证书。
DOC.06
检验与测试报告
根据要求提供装运前检验、数量与质量检验、产品证书及测试报告。
DOC.07
保险单
适用于CIF或CIP交货,或应买方要求投保的货物运输险。
交货方式
我们采用的Incoterms规则
| EXW | 货物在供应商所在地交付;运输由买方负责。 |
| FCA | 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。常用于集装箱运输及多式联运。 |
| FOB | 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舶即视为完成交付。 |
| CFR / CIF | 运费(CIF还包括保险费)由卖方承担;风险在装运港转移。 |
| CPT / CIP |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CFR和CIF对应规则。 |
| DAP | 货物在买方国指定地点交付,不办理进口清关。 |
付款
付款方式
信用证(L/C)
单据按信用证条款提交时,由买方银行承诺付款。适用于金额较大或首次合作的交易。转口交易中可采用可转让信用证或背对背信用证。
凭单付款(CAD)
买方付款后,单据经由银行交给买方。
预付款及部分预付
适用于生产周期短、金额较小的交易:先付预付款,装运后支付余款。
转口贸易须遵守外汇管理法规、银行惯例以及相关国家的外贸规定。每笔交易的具体安排在当事方和产品确定后共同商定。